2020年下半年广东中山成人自考毕业登记手续办理须知
发布时间:2020-12-07 08:12:52   来源:自考网2020年下半年广东中山成人自考毕业登记手续办理须知
各有关考生:
根据省自考办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2020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登记办理的具体事项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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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毕业登记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必考课程成绩全部合格
(二)选考课程达到最低的学分或门数要求
(三)本科专业毕业生加考课程达到所属类的最低学分或门数要求
(四)实践环节考核或毕业论文成绩与所选的毕业专业、主考学校相一致
(五)如有违规记录,已达到推迟毕业的年限
(六)符合毕业专业的其他条件,详见具体专业的毕业说明
(七)未办理过该专业的毕业证书
二、毕业申请材料受理的时间和地点
(一)受理材料时间:2020年12月21-22日(共两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二)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12号一楼办证大厅
三、毕业登记步骤
(一)确认信息
考生在办理毕业申请毕业登记之前,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确认自己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民族、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电子相片和各科成绩等数据,上述数据准确无误后方可申请毕业登记。如姓名、证件号码等重要信息有错误,须先办理考籍信息更正,待考籍信息更正后,再参加下一批毕业手续的办理。
(二)提交毕业申请
考生须在2020年12月15-20日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过毕业管理模块中的毕业申请功能提交毕业申请。
(三)打印《毕业生登记表》
考生在网上成功提交毕业申请后,需用激光打印机并以80g/m2或以上的A4纸“双面”打印《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并认真校对《毕业生登记表》正面的各项内容(正面内容不得擅自填写和修改,若某项内容出现空白,请在“考籍管理”中的“基本信息维护”功能自行添加修改,再次打印即有内容显示),然后在背面的有关栏目如实填写个人简历,并到考生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公章的单位名称须与《毕业生登记表》正面的“工作单位”栏目上的信息一致。如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请到居委会、村委会、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四)提交毕业材料(以下的复印件须使用A4纸复印)
考生在12月21-22日到中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12号一楼办证大厅)提交下列材料:
1.《毕业生登记表》“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2.身份证的原件(核验后即退还,下同)及复印件。
3.考生办理本科毕业手续时,无需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下特殊情况除外:
(1)使用非中国内地身份证办理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使用境外学历作为前置学历的考生,须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由于姓名或身份证号变更等原因,与前置学历相关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须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及公安部门的有关证明材料。
4.从2019年开始,考生办理行政管理(原专业名称:行政管理学)专业(本科)毕业手续,无需提交前置学历成绩单;考生办理本科毕业手续时,无需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复印件。
5.申请以下专业的考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办理机械制造与自动化(原专业名称: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专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供机械类工种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
(2)申请办理电气自动化技术(原专业名称:工业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专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供电气类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
(3)申请办理药学专业(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卫生类执业证书(注:证书上必须有“执业”二字)。
(4)医学、药学、护理学或其他医学相关专业的中专或专科毕业生,办理食品营养与卫生(原专业名称:营养、食品与健康)专业(专科)毕业时,如选考05747临床医学总论、05748疾病的营养防治、05749中医营养学基础、05750食品卫生法规与监督、05751烹饪与膳食管理基础、05752烹饪与膳食管理基础(实践考核)、00988食品营养学等七门课程,须提供相关的中专或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一)我中心只对考生毕业材料作初审,考生是否符合毕业条件由省自考办负责审核批复。
(二)考生必须按要求上交《毕业生登记表》和相关材料,否则造成延误申请毕业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领取毕业证:毕业手续办理完成大约四个月后发放毕业证。大约在2021年4月下旬左右考生可以领取毕业证。按教育部规定:自考毕业证只发一次,遗失不补。届时考生必须亲自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及《毕业办理回执》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毕业证。具体时间请留意中山招考网公布的通知。
(四)申办完成了当次毕业手续后,如因工作需要申请开具学历证明的考生,可按照省考办相关规定办理学历证明,详见《广东省自学考试学历证明办理指南》。
(五)根据我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前来我中心办理毕业登记初审的考生,需要佩戴口罩,并将采取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等措施,考生应当积极配合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中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20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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