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春季武汉大学自考社会考生学士学位申请补充条件

发布时间:2020-09-02 08:25:00   来源:自考网
各社会考生:
本次春季自学考试社会考生申请学士学位工作已完成审核,现通知后续相关工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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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截至九月三十日,通过学位审核的考生(查阅名册见附件)需邮寄两张两寸蓝底彩色证件照,要求和网上申请使用的电子照片同版,并在背面写上考生姓名和网申报名号。
(邮寄地址:武汉大学信息学部一号楼119室,继续教育学院学历教育管理与服务部夏老师收)。
2.学位证书发放时间初定为十月份第三周和第四周的工作日,请各考生电话预约、扫码进校领取学位证书。
3.原定于上半年3月6日领取2019年秋季申请的学位证书,受疫情影响延迟。现通知各考生于九月份的工作日,电话预约、扫码进校领取学位证书。
特别提醒:学院将根据学校指导意见和疫情形势变化,及时调整完善疫情防控策略和措施。以上通知安排如有调整,请各考生理解与配合,感谢支持!
附件:通过学位审核的考生名册.doc
武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0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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