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南方医科大学自考本科学士学位申请

发布时间:2020-10-23 08:56:36   来源:自考网
各教学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毕业生:
为了做好2020年12月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毕业生学士学位的授予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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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学士学位的条件:
1.政治合格、无重大违纪行为;
2.毕业时间为2019年12月、2020年6、9月的学生;
3.无处分、无作弊记录,课程平均分达到68分以上;
4.通过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语统考,成绩合格者。
二、申请学士学位材料: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申请表1份(详见附件1);
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评定审核表2份。表格须用A4纸正反面打印(详见附件2),不得更改表格中现有内容;
3.A4纸复印以下材料:身份证正反面复印1份、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正反面复印件1份.自考准考证复印件1份;
4.学位图像采集:大一寸蓝底彩色照片4张(图像采集说明详见附件3),照片用信封装好并在信封封面写上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码+专业。照片须到新华社图像采集中心采集;确因特殊情况自行到照相馆采集相片的学生,照片按如下标准采集:
·图片尺寸(像素):宽110~390,高150~576
·大小:5K~200K、格式:JPG
·被摄人服装:白色或浅色系
·照片背景:单一蓝色
电子照片必须由数码相机拍摄,免冠,头顶距离顶部约占照片高度的3/10。
凡自行拍照的学生必须将电子版照片发到我院指定邮箱
5.学位材料放置要求:按由上至下顺序,依次为装照片信封、学士学位申请表、学士学位审核表2份、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本科毕业证复印件和自考准考证复印件。请将所有材料用长尾夹固定好并放入大号信封;
6.相沟通班的学生由各教学点负责学位初审(须确认学费信息)。各教学点须填报学位材料汇总表(详见附件4)并加盖公章后与学生照片、学位评定审核表同时报送我院。
三、学位受理、审核及证书发放:
1.学位申请受理时间:2020年11月11日前。社会考生学位申请材料直接报送或邮寄至我院。联系人:刘老师;;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沙太南路1023号南方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103室(510515)。
2.学位审核公示时间:以学校召开学位评审委员会时间为准,具体请留意学院12月份的网站公告。网址:南方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3.学位证书发放时间:具体时间请留意网上通知,地址:南方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一楼103室领取学位证书;联系人,刘老师、谭老师
四、学士学位授予通知发放后,经查申请材料为虚假者,取消学位授予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
附件一:介绍信
附件二:南方医科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申请表
附件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评定审核表
附件四:图像采集说明
附件五:2020年12月自考学位申请材料汇总表(教学点汇总用)
南方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考科
2020年10月21日
关于2020年12月学位申请补充说明
1、毕业时间为2019年12月、2020年6、9月的学生;
2、2019年12月、2020年6、9月批次的毕业生凡参加2020年11月学位外语考试的,我院暂时按学生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省统一考试成绩合格的标准进行学位资格初审。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省统一考试成绩公布后:凡未通过者,自动取消学士学位资格;通过者(相沟通班学生由各助学单位统一上报)须将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省统一考试合格证复印件的扫描件发送至我院。
3、2020年9月批次的毕业生在拿到毕业证书后(相沟通班学生由各助学单位统一上报)须将毕业证书合格证复印件的扫描件发送至我院邮箱。
继续教育学院
2020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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