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师范大学2022年上半年自考实践性环节考核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6 11:28:24   来源:自考网
各位考生:
根据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2022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2022年上半年河北师范大学自考实践性环节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注意事项
为更好的完成本次实践考核,考生需下载下列文件:
1.2022上半年河北师范大学自考实践性环节考核课程及考核时间
2.2022上河北师范大学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指南
3.承诺书
二、报名
2021年11月20—25日每天8:00-22:00,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点击“实践环节报考入口”进行网上报名
1.考生须至少取得一门理论课程合格成绩方可报考,否则实践课程考核成绩无效。
2.报考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考生,须考试通过本专业80%以上课程。
三、缴费
1.缴费时间:2021年11月20日8:00—26日15:00,先报名再支付费用,在缴费过程中如出现中断,提示“缴费中”信息,1小时后重新登录缴费,为避免以上情况发生,需要考生提前准备好建设银行卡。11月26日15:00建设银行缴费系统自动关闭,一旦关闭不安排补缴。广大考生报名后应尽早扫描缴费二维码缴费。
2.缴费方式:
本次缴费由中国建设银行代收,考生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进入河北建行缴费平台,→录入缴费编号(即准考证号)点击查询→勾选待支付课程,点击“去支付”→根据提示填写付款信息并支付→点击“支付完成”。再次输入缴费编号,点击已完成订单可查询已缴费订单。
2.缴费使用建行银行卡,证件号码后四位是该银行卡绑定持有者的身份证号后四位。在缴费过程中如出现中断,提示“缴费中”信息,1小时后重新登录缴费。
3.缴费查询:考生通过本人扣款情况和已缴费订单确定自己是否缴款成功(学校不提供缴费查询)。考生报考时,须慎重选择课程,确认无误后再进行网上支付(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审批的现行标准执行)。支付成功后,报考课程不予修改,报考费一律不退,请核对好后及时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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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分课程考核说明
1.“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原“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实践课程:本网首页“学历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左侧“常用文件”栏中有课程考试大纲。
2.“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论文:以毕业综合考核的形式进行,不用撰写论文及答辩,不安排指导教师。考生登录本网首页“学历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左侧“常用文件”→下载“辅导材料”,结合教材进行自学,考核形式为开卷考试。
3.其它本科专业毕业论文(毕业设计)
(1)导师查询:2021年12月20日后考生登录“http://cjxy.hebtu.edu.cn/”,选择“自考实践考核系统”→“导师查询”,考生须在12月30日前与指导教师取得联系,2022年3月15日前至少与导师沟通3次以上(注意避开教师休息时段)方可参加答辩。
(2)毕业论文要求:毕业论文撰写依据“河北师范大学自考毕业论文写作规范”完成。文科毕业论文的字数要求在5000字左右,理科毕业论文的字数要求在3000字左右。论文写作要观点正确、结构完整、层次清楚、论据有理、论述充分,切忌抄袭和网上下载。
(3)毕业设计要求: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两个专业的毕业设计,考生要按照毕业设计考核大纲要求设计作品,须撰写不少于800字的“设计说明”,此说明用于网上查重。
(4)毕业论文(设计)自查重工作:考生通过“维普论文检测系统个人版”(http://vpcs.cqvip.com/personal/hbjx)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自查重工作。拟申报学士学位的,毕业论文(设计)文字复制比须控制在30%(含30%)以内,文字复制比在50%(含50%)以内方可参加论文答辩。考生须下载论文检测简洁报告,与毕业论文(设计)定稿一并提交。
(5)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考生填写“论文内容提要”及以上栏目,字体选用5号宋体,A4纸打印一式两份,此表只能打印完整一页,多页无效。
(6)毕业论文(设计)的提交时间:2月5日前完成初稿,电子稿件发至指导教师邮箱,纸质材料邮寄、成稿交稿时间及论文(设计)答辩时间与指导教师联系。
(7)考生需提交的材料:毕业论文一式三份(毕业设计需提供作品一份,毕业设计说明三份)、维普论文检测报告(简洁报告)三份、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二份、论文(设计)原创性声明一份,其他材料按照指导教师要求提供。
五、成绩查询:5月10日17:00后,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查询考试(考核)成绩。
六、毕业申请
考生及时关注河北省教育考试网站,根据网上通知时间要求进行毕业申请,选择就近的自考报名点交验材料,我校不负责毕业申请和考生的毕业档案。毕业证书及档案到考生申请毕业材料校验处领取。上半年、下半年各一次,具体时间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时间为准。
友情提示:第一,毕业后如遇毕业证书及档案等有关学籍的问题(例如证书、毕业档案丢失和密封、信息错误、成绩及学籍证明等相关内容)请咨询河北省政府服务大厅,0311-66635330;路线指引66635333。主管院校不负责以上工作。档案除本人档案所在部门拆开有效外,任何人包括本人私自拆开档案无效。第二,毕业前以上业务咨询当地考试院和省考试院。第三,其他未尽事宜查看http://cjxy.hebtu.edu.cn/a/zxks/tzgg/index.html“自考问答”。
七、学位申请
1.学位申请相关事宜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实时调整。
2.能够授予学位的专业,根据河北省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在取得本科毕业证后须在第二年(且只能在第二年)申请学位,其他时间毕业的学生不能申请。每年只办理一次,四月底本网公布有关学位申请的通知(如有补报,一般在10月中、下旬发布通知)。
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二)(英语专业用第二外语)考试成绩”代替原来由省教育厅学位办统一组织的全省成人授予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成绩,须成绩合格(含免考成绩)。
4.所学专业主干课程平均成绩65分(含65分)以上,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综合考核)成绩70分(含70分)以上。
5.在历次自学考试中无作弊记录。
6.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说明)须通过维普论文检测系统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文字复制比低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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