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四川省自考课程免试、更改考籍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20-02-21 08:16:28   来源:自考网现将我省2020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更改考籍事宜通告如下。原定于2月24日至3月20日期间进行的省际转考按教育部考试中心2月18日发的《关于延期开展2020年上半年自考转考工作的公告》要求延期开展,恢复办理的时间另文通告。
一、申请时间
更改考籍:2020年3月16日至3月18日线上申请、提交材料,无须缴纳费用;
课程免试:2020年3月16日至3月20日线上申请(其中2016年以前已在转出省办理省际转出的考生,选择证件类型为“外省自考准考证”办理课程免试)、缴费及提交材料;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中线上申请、缴费(仅课程免试),以及提交拍照或扫描的电子版申请材料至所属申请机构公布的邮箱(详见各市州和院校相关公告),电子材料和文件包均命名为“准考证号+姓名+申请类型(课程免试/更改考籍/更换专业/更换照片)”,同时申请多项业务须将材料分类整理提交,逾期将不予受理。未完成线上申请、缴费(仅课程免试)或提交材料任意一项均视为无效申请。
我们因为疫情防控需要对办理方式进行了临时调整,对不影响正常毕业的考生建议可下半年申请办理相关事项。
二、申请机构
报名注册地招生考试机构(面向社会自考生)
院校自考办(面向院校自考生)
三、规定和要求
(一)更改考籍
更改考籍是指考生个人信息有误或经公安机关合法变更的个人信息进行更正,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等。电子照片一经采集,原则上不予更改。
更改考籍需提交的电子材料:
1.更改身份证号
(1)注册时信息录入错误:《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更改考籍申请表》(附件1)、报名注册地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自考办书面情况说明、有效居民身份证。
(2)公安机关合法变更:《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更改考籍申请表》(附件1)、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身份证号更正证明原件、有效居民身份证。
2.更改姓名
(1)注册时信息录入错误:《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更改考籍申请表》(附件1)、报名注册地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自考办书面情况说明、有效居民身份证。
(2)公安机关合法变更:《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更改考籍申请表》(附件1)、含现用名和曾用名的户口簿单页或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有效居民身份证。
若户口簿上无曾用名,需提交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姓名变更证明原件。
3.更改性别或民族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更改考籍申请表》(附件1)、有效居民身份证。
4.更换照片(仅限因照片问题未通过毕业审核的情况)
更换照片无需线上申请,须在更改考籍申请时间内,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正装免冠浅蓝底标准证件电子版照片(文件名:准考证号+姓名.jpg)。
5.更换专业
更换专业无需线上申请,面向院校自考生若申请更换拟报专业,须本人填写《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院校)更改专业编码申请表》(附件2),在更改考籍申请时间内联系主考院校提交材料,经同意后再进行更改。
面向社会本科自考生的报考专业若非拟毕业专业,可在毕业论文报考时间(另文通知),在管理系统中自行进行更换。已取得毕业论文合格成绩的专业不得变更。
(二)课程免试
课程免试是指考生将本人已通过考试合格的课程成绩,按照自学考试的有关规定,免试需要考试的自学考试相关专业课程。
课程替代是课程免试业务的分支,若免试后的课程已停考或调整,考生需在管理系统中,按照规定的课程替代关系将原课程替代为现行专业考试计划下的新课程。课程替代申请无需缴纳费用,申请提交成功后可即时在考籍中查询结果。
在管理系统中申请课程替代时,若符合计划调整政策但无操作选项的,请通过报名准考证注册地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自考办进行咨询。
1.免试类型
(1)自考生免试:指将我省某一在籍自考准考证号内的课程合格成绩转移至另一在籍自考准考证号中。免试成功后,原自考准考证号内将不再保留该课程合格成绩。
(2)自考毕业生免试:指用我省2005年6月30日以后自考毕业的课程合格成绩免试。
(3)非学历证书免试:指用按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规定的有关教育部颁发或认可的证书(附件3)免试。且证书必须能够在教育部考试中心综合查询网(http://chaxun.neea.edu.cn/examcenter/main.jsp)上查实。
(4)其他学历证书免试:指用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的毕业证书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本、专科肄业(结业)证书免试,且证书必须能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实。
(5)外省自考生免试:指已在2016年以前成功办理外省考籍(纸质档案)转入我省的考生,按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规定办理的免试。
课程免试依据《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工作细则》(2006版)相关要求执行。凡提供假证或虚假相关认证材料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
2.课程免试需提交的电子材料
(1)自考生免试和自考毕业生免试
仅线上申请,无需提交材料。
(2)非学历证书免试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申请表》(附件4)、有效居民身份证、非学历证书原件。
(3)其他学历证书免试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申请表》(附件4)、有效居民身份证、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的毕业证书(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肄业证书、结业证书)原件、毕业生学籍档案(成绩单)并加盖教务处鲜章。
(4)外省自考生免试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申请表》(附件4)、有效居民身份证、转考介绍信原件。
四、其它事项
(一)考生在管理系统中的相关操作说明详见附件5。
(二)考生可自行下载、打印相关附表进行填写,要求书写规范工整,内容无缺漏,提交的电子材料须清晰完整,提供的联系电话务必保持畅通。
附件: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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