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半年绵阳师范学院自考毕业证书办理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21 23:44:24   来源:自考网校内各专业主办二级学院、校外教学点:
根据川教考院〔2019〕55号《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审查办理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本次办证工作将启用全新的自学考试信息管理系统,在省教育考试院、市(州)招考办或院校自考办及县(市、区)招考办三级首先进行试运行。我校2019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审查办理及上网注册工作将在2019年5月27日至2019年8月下旬进行。为做好本次办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日程安排
学校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根据办证工作实际,制定了《继续教育学院2019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审查办理工作日程安排表》(详见附件1),各专业主办二级学院、校外教学点在严格执行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工作日程安排的基础上,根据各自的工作实际情况安排本地(院)的具体工作日程,并提前周知考生。
二、考生毕业申请的受理及毕业材料的审验
(一)2019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毕业申请受理的时间为2019年5月29日至31日。学校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将严格按照下列要求对考生提交的毕业申请材料进行审验,符合要求者方可受理其毕业申请及接受相关毕业申请材料:
1.毕业条件审核
毕业生预提名册是依据专业课程和最低学分为毕业条件提出的,作为受理毕业申请的参考。学校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将认真按考生拟申请毕业专业名称、专业代码、所提供的课程合格证对照专业计划进行严格审验,符合毕业条件者方可受理其毕业申请。
未在毕业生预提名册之列的考生,若属于停考专业指定参加课程考试的,其课程成绩合格且符合拟申请毕业专业的毕业条件,须审核考生提供的课程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后,方可受理其毕业申请。
申请办理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须持有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实的,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校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中心按《关于做好自学考试本科考生学历审查工作的通知》(川考院〔2012〕18号)要求准确无误地录入考生的学历信息。省教育考试院委托专门机构对所报考生的学历信息进行核实验证。凡不能在学信网上查实者,本次一律不办理本科毕业证。
在本次毕业证书审查办理工作期间一律不受理考生课程转免考、更改专业编码和课程专业编码的申请。
凡提供假证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2.考生个人基本信息审验
审查办理本科毕业证书要求考生本人亲自办理,不得委托代办。
(1)步骤:
第一步:考生到绵阳师范学院计财处交纳“2019年上半年毕业生审定费”。
第二步:考生到各助学单位开具各项自考费用结清证明。
第三步:到学校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提交审查材料。
(2)时间:2019年5月29日至30日(10:00-12:00;14:00-16:00)
(3)地点:学校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游仙校区继续教育学院201室)
(4)提交材料:
1、计财处开具的“2019年上半年毕业审定费”票据;
2、各助学单位开具的考生自考费用结清证明;
3、毕业申请表(附件2);
4、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粘贴在《毕业申请表》中);
5、专科以上(含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6、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7、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下载打印考籍表一份
(二)受理毕业生办理毕业证书遗失证明申请时,学校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将认真审核毕业生信息及相关材料,对2005年12月及以后毕业(已摄像)的毕业生,使用办证时所摄像的照片,不再收取考生照片;2005年12月及以前毕业的毕业生,应交二寸蓝底彩色照片两张。其数据及纸质材料与本次办理毕业证书材料一并上报。
三、毕业申请材料的整理及报送
学校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在考生毕业申请材料收集、审验工作结束后,按规定时间上传毕业生申请库、毕业生学历信息库数据。及时接收毕业申请勘误数据、毕业生申请库与学历审查库不匹配数据,认真核查勘误原因并及时将勘误数据回传。学校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做好考生毕业生数据审核,相关纸质材料的整理归类和报送工作。
四、集中审查毕业生材料及办理毕业证书工作
集中审查考生毕业申请材料、统一办理毕业证书的工作,定于2019年7月1日至5日在省教育考试院集中进行。相关工作人员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聘请。
本次审查办理毕业证书工作结束后,学校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到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学历处分管负责人处领取考生的相关材料。
附件:
附件1:继续教育学院2019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审查办理工作日程安排表
根据川教考院〔2019〕55号《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审查办理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本次办证工作将启用全新的自学考试信息管理系统,在省教育考试院、市(州)招考办或院校自考办及县(市、区)招考办三级首先进行试运行。我校2019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审查办理及上网注册工作将在2019年5月27日至2019年8月下旬进行。为做好本次办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日程安排
学校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根据办证工作实际,制定了《继续教育学院2019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审查办理工作日程安排表》(详见附件1),各专业主办二级学院、校外教学点在严格执行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工作日程安排的基础上,根据各自的工作实际情况安排本地(院)的具体工作日程,并提前周知考生。
二、考生毕业申请的受理及毕业材料的审验
(一)2019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毕业申请受理的时间为2019年5月29日至31日。学校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将严格按照下列要求对考生提交的毕业申请材料进行审验,符合要求者方可受理其毕业申请及接受相关毕业申请材料:
1.毕业条件审核
毕业生预提名册是依据专业课程和最低学分为毕业条件提出的,作为受理毕业申请的参考。学校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将认真按考生拟申请毕业专业名称、专业代码、所提供的课程合格证对照专业计划进行严格审验,符合毕业条件者方可受理其毕业申请。
未在毕业生预提名册之列的考生,若属于停考专业指定参加课程考试的,其课程成绩合格且符合拟申请毕业专业的毕业条件,须审核考生提供的课程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后,方可受理其毕业申请。
申请办理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须持有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实的,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校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中心按《关于做好自学考试本科考生学历审查工作的通知》(川考院〔2012〕18号)要求准确无误地录入考生的学历信息。省教育考试院委托专门机构对所报考生的学历信息进行核实验证。凡不能在学信网上查实者,本次一律不办理本科毕业证。
在本次毕业证书审查办理工作期间一律不受理考生课程转免考、更改专业编码和课程专业编码的申请。
凡提供假证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2.考生个人基本信息审验
审查办理本科毕业证书要求考生本人亲自办理,不得委托代办。
(1)步骤:
第一步:考生到绵阳师范学院计财处交纳“2019年上半年毕业生审定费”。
第二步:考生到各助学单位开具各项自考费用结清证明。
第三步:到学校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提交审查材料。
(2)时间:2019年5月29日至30日(10:00-12:00;14:00-16:00)
(3)地点:学校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游仙校区继续教育学院201室)
(4)提交材料:
1、计财处开具的“2019年上半年毕业审定费”票据;
2、各助学单位开具的考生自考费用结清证明;
3、毕业申请表(附件2);
4、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粘贴在《毕业申请表》中);
5、专科以上(含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6、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7、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下载打印考籍表一份
(二)受理毕业生办理毕业证书遗失证明申请时,学校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将认真审核毕业生信息及相关材料,对2005年12月及以后毕业(已摄像)的毕业生,使用办证时所摄像的照片,不再收取考生照片;2005年12月及以前毕业的毕业生,应交二寸蓝底彩色照片两张。其数据及纸质材料与本次办理毕业证书材料一并上报。
三、毕业申请材料的整理及报送
学校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在考生毕业申请材料收集、审验工作结束后,按规定时间上传毕业生申请库、毕业生学历信息库数据。及时接收毕业申请勘误数据、毕业生申请库与学历审查库不匹配数据,认真核查勘误原因并及时将勘误数据回传。学校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做好考生毕业生数据审核,相关纸质材料的整理归类和报送工作。
四、集中审查毕业生材料及办理毕业证书工作
集中审查考生毕业申请材料、统一办理毕业证书的工作,定于2019年7月1日至5日在省教育考试院集中进行。相关工作人员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聘请。
本次审查办理毕业证书工作结束后,学校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到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学历处分管负责人处领取考生的相关材料。
附件:
附件1:继续教育学院2019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审查办理工作日程安排表
附件2: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
绵阳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9年5月21日
2019年5月21日
附件1:继续教育学院2019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审查办理工作日程安排表
时 间 | 工 作 内 容 | 承办单位 |
5月27日 | 接收毕业生预提名单及预提毕业生与已核前置学历不匹配名单 | 学校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校内各专业主办二级学院、校外教学点 |
5月29日至5月31日 | 受理考生毕业申请 | 学校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 |
6月14日24:00前 | 上传毕业生学历信息库及毕业生库 | 学校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 |
6月20日 | 下发毕业生勘误数据 | 省教育考试院 |
下发学历信息不匹配数据 | 锦兴教育公司 | |
6月22日24:00前 | 接收毕业生申请勘误数据,再次核查考生信息,并准确修改。上传准确更改后的毕业生申请数据 | 学校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 |
6月27日前 | 上报会审纸质材料 | 学校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 |
7月1日至5日 | 集中审查毕业申请材料,办理毕业证书 | 省教育考试院 |
7月15日至19日 | 主考院校领取毕业证书署章 | 省教育考试院、 学校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 |
7月中旬 | 毕业信息上报教育部考试中心进行电子注册 | 省教育考试院 |
8月下旬 | 领取、发放毕业证书及毕业生学籍表 | 省教育考试院、 学校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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