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半年广东珠海市自考毕业登记手续办理时间

发布时间:2020-05-15 08:05:44   来源:自考网
根据省自考办的文件要求,我省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可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www.stegd.edu.cn/selfec)办理毕业登记,并在市自考办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所需的毕业申请材料。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将2020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办理毕业登记手续的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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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上办理毕业申请登记和现场提交毕业申请材料安排
(一)网上办理毕业申请登记时间:6月15—20日。
考生在网上办理毕业申请登记后,必须到市自考办提交毕业申请材料。
(二)提交毕业申请材料时间:6月18—20日(周六正常上班)9:00—12:00,14:30—17:00。
(三)提交毕业申请材料地点:市自考办(香洲区人民东路112号市教育局4号楼二楼办事大厅)。
二、申请毕业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必考课程成绩全部合格;
(二)选考课程达到最低的学分或门数要求;
(三)本科专业毕业生加考课程达到所属类型的最低学分或门数要求;
(四)实践环节考核或毕业论文成绩与所选的毕业专业、主考学校相一致;
(五)如有违规记录,已达到推迟毕业的年限;
(六)符合毕业申请条件的各科成绩在同一准考证上;
(七)未办理过该专业的毕业证书;
(八)符合毕业专业的其他条件,详见各专业的毕业说明。
三、办理毕业登记前期工作
(一)办理转考、免考、考籍信息更正手续
5月12日市考办恢复考籍现场办理业务。其中,5月15-25日为全国转考平台转出时间,5月15日至6月5日为全国转考平台转入时间。申请上半年毕业的考生,须在6月5日前办理完成转考、免考、考籍信息更正(含身份证号升位)手续。逾期办理者,只能参加下一批毕业手续的办理。
(二)推进信息化建设,减少聚集
1.对身份证号码自然升位的考籍信息更正业务(仅限一条记录),考生在系统提交申请后,由系统自动查验,符合身份证号码自然升位规则的,自动审核通过。
2.对凭等级证书免考的,考生在系统提交申请后,由系统根据我省证书数据库的相关信息自动查验,属实的,自动审核通过。
3.同一考号可以登记多条前置学历信息,解决考生使用不同前置学历进行毕业申请或办理免考的需求。
(三)登记前置学历相关信息
上半年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须在6月5日前登录系统登记前置学历信息,提交省考办查验,查验通过方可申请本科毕业。
前置学历为我省自学考试毕业的考生,申请本科毕业也需要提供前置学历认证信息。
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下列学历认证方式之一进行登记:
1.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提供在线验证码,在线验证码的有效期从登记之日算起不得少于25天;
2.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需提供报告编号;
3.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需提供认证书编号;
4.同时办理自考专科和本科毕业的考生,需提供申请专科毕业的准考证号。
5.申请上半年自考本科毕业的普通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在登记前置学历信息时,如未取得前置学历毕业证,可暂不填写前置学历毕业证号及学历认证信息;取得毕业证后,须于7月5日前登录系统补填前置学历毕业证号及认证信息,提交省考办核查。未按时补填的,视为放弃当次毕业申请。
四、办理毕业申请登记的步骤
凡达到毕业要求的考生,应在市考办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办理申请毕业登记的有关手续,逾期者,只能参加下一批毕业手续的办理。
(一)确认信息
1.考生在办理申请毕业登记之前,登录系统确认自己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电子相片和各科成绩等数据,上述数据准确无误后方可申请毕业登记。如姓名、证件号码等重要信息有错误,须先办理考籍信息更正,待相关信息更正后,再参加下一批的毕业申请。
2.考生办理申请毕业登记前必须在系统中确认民族、工作单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数据,如数据有误,可使用系统中的“基本信息维护”功能自行修改。
(二)提交毕业申请
使用系统中毕业管理模块的“毕业申请”功能提交毕业申请,办理地点选择“珠海市(0400)”。
(三)打印《毕业生登记表》
成功提交毕业申请的考生须通过系统自行打印一式两份双面的《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以下简称“《毕业生登记表》”)。打印时必须使用激光打印机(不能用喷墨打印机)和80g/㎡(或以上)的A4纸。(在我市申请自考毕业的考生,打印毕业生登记表时,登记表类型请选择“非公开学院”)
考生必须认真校对《毕业生登记表》正面的各项内容(正面内容不得擅自用笔做任何修改,若“工作单位”、“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出现空白或有误,请在系统中的“基本信息维护”功能中自行修改后重新打印),然后用黑色签字笔如实填写背面相关内容,并将该表交有关单位填写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及盖章。
不按要求填写及盖章的,毕业材料不予受理。
(四)提交毕业申请材料(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
1.身份证的原件(核验后即退还,下同)及复印件。
2.盖好章的《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
3.考生办理本科毕业手续时,无需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下特殊情况除外:
(1)使用非中国内地身份证办理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使用境外学历作为前置学历的考生,须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由于姓名或身份证号变更等原因,与前置学历相关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须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及公安部门的有关证明材料。
4.特殊专业要求:
(1)申请办理机械制造与自动化(原专业名称: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专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供机械类工种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
(2)申请办理电气自动化技术(原专业名称:工业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专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供电气类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
(3)申请办理药学专业(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卫生类执业证书(注:证书上必须有“执业”二字)。
(4)医学、药学、护理学或其他医学相关专业的中专或专科毕业生,办理食品营养与卫生(原专业名称:营养、食品与健康)专业(专科)毕业时,如选考05747临床医学总论、05748疾病的营养防治、05749中医营养学基础、05750食品卫生法规与监督、05751烹饪与膳食管理基础、05752烹饪与膳食管理基础(实践考核)、00988食品营养学等七门课程,须提供相关的中专或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其它注意事项
(一)鉴于当前疫情情况,如考生目前仍处于疫情高发区或隔离期间,建议提前与市自考办进行联系。现场办理毕业登记人数较多,可能存在排队等候,请考生在提交材料时,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二)根据《关于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考委〔2018〕1号),2018年10月31日前取得我省自学考试准考证号的考生,提出毕业申请时,在新旧专业名称中只能选择一个专业名称申请毕业,建议该类考生尽量使用新专业名称申请毕业。
(三)考生必须在2020年6月20日前按要求提交《毕业生登记表》和毕业申请材料,逾期者,只能参加下一批毕业手续的办理。
(四)市自考办只是对考生的毕业申请材料进行初审,考生是否符合毕业条件由省考办负责审核批复。
(五)领取毕业证的时间预计在2020年10月下旬,请考生留意珠海市教育局网站的招生考试栏目,查阅毕业证书的发放安排。
(六)考生办理毕业初审后,如急需开具学历证明,请参照省自考办相关规定办理(详见附件)。
附件:广东省自学考试学历证明办理指南(省考办发布)
广东省自学考试学历证明办理指南
1.办理对象:申办完成了当次自学考试毕业手续,因工作等需要申请开具学历证明的考生。
2.办事依据:应考生需要。
3.办理条件:考生需成功办理当次的自学考试毕业手续(应届毕业生还需确认前置学历信息已属实,方可申请办理学历证明)。
4.所需材料: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须与办理毕业证的证件一致),《学历证明申请表》,以及专业特殊要求的材料。
5.办理程序:考生网上申请→省考办审核→省考办出具学历证明→网上办事服务系统显示可打印状态→考生自行下载、打印。
6.受理部门: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7.申请方式:考生登录网址网上办事服务系统申请。
8.申请时间:上半年毕业的申请时间为7月中旬—8月中旬,下半年毕业的申请时间为1月10日—3月中旬;具体时间详见网上办事服务系统公告。
9.办理期限: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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