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下沈阳大学自考主考专业答辩须知

发布时间:2019-09-26 23:38:48   来源:自考网
1.答辩时间从2019年10月9日开始,答辩时间安排详见左上角附件下载。
2.参加答辩的考生答辩时需另交三份论文或案例分析报告。
3.考生本人须持身份证参加答辩。
4.答辩地点及联系方式:沈阳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沈阳大学南院9号楼)
附件:
1、2019年下半年毕业论文答辩人员安排
2、2019年下半年人力资源管理案例分析答辩人员安排
沈阳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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