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湖南农业大学自考学士学位授予有关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20-11-09 08:06:28   来源:自考网
2020年12月湖南农业大学自考学士学位授予有关工作安排
各函授站(点)、自考助学点:
为做好我校2020年12月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根据《湖南农业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湘农大[2018]1号,以下简称细则),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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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授予条件
根据细则我校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方可申请学士学位。
(一)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二)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
(三)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合格(毕业一年以内),或在籍期间参加CET-4或PETS-3考试,考试成绩合格。
(四)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低于中等。
(五)自注册获得成人高等教育学籍或自考考籍至申请授予学士学位期间未有考核作弊记录。
(六)申请授予学士学位时间须在毕业后三年之内。
二、授予程序及要求
(一)本人申请。
1.学生须填写《湖南农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并对其所填各项信息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各函授站(点)、自考助学点不得代为填写。对于自考所学专业与我校普通全日制本科专业一致的本科毕业生可申请相应学科的学士学位;对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经学生本人申请可授予相近专业学士学位,具体对应专业及学位授予名称详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授予学位对应简表》(附件2)。
2.申请表上必须粘贴本人近期小二寸免冠蓝底彩照一张。
3.需交同底片电子和纸质照片各一张(电子照片以名字+身份证号码命名,如:张三430×××××××××××××××),本科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二)站点组织与审查。各函授站(点)、自考助学点负责通知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填写相关表格、提交相应材料并办理好有关手续,指定专人对学生申请资格进行审核,确保各项信息准确无误。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得申请和上报。
《申请表》“站点意见”栏要求审核人和站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审核后,按自考和成考分别进行汇总,并填写汇总表(附件3),汇总表要求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和电子版须完全一致,纸质汇总表要求填报人、审核人和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学院复审。函授站(点)、自考助学点将申请材料分成考和自考汇总后分别交学院成教部和自考部。学院各相关部门分别审核有关材料。
1.成教部负责审核:
(1)成考本科毕业生授予学位所需的各项毕业生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政治面貌、身份证号码、专业名称)。
(2)成考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证书。
(3)成考本科毕业生的学位外语考试成绩,或在籍期间参加CET-4或PETS-3考试成绩。
(4)成考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
(5)成考本科毕业生在籍至申请学位期间是否有考试舞弊记录。
2.自考部负责审核:
(1)自考本科毕业生授予学位所需的各项毕业生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政治面貌、身份证号码、专业名称)。
(2)自考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证书。
(3)自考本科毕业生的学位外语考试成绩,或在籍期间参加CET-4或PETS-3考试成绩。
(4)自考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
(5)自考本科毕业生在籍至申请学位期间是否有考试舞弊记录。
(四)校学士学位委员会评定。
学院将全部拟授予学士学位的名单和材料提交校学位办和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批准授予学士学位。
(五)办证、发证。
学院按相关规定办证。成教部和自考部分别将自考、成教的学士学位证书发放至各函授站(点)、自考助学点,各站点统一领取后无条件发放至学生本人。
三、申请时间
本次学士学位申请受理时间为11月9日至12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工作要求
各有关函授站(点)、自考助学点要充分认识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学院各有关科室须各负其责,通力合作,确保2020年12月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圆满完成。
为保证学士学位申请材料的安全性,原则上不接受邮寄。
附件1:湖南农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申请表
附件2:湖南农业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授予学位对应简表
附件3:湖南农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名单汇总表
湖南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0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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