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半年绵阳师范学院自考实践性环节考核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19-11-05 23:24:20   来源:自考网
各自考专业主办学院、校外教学点:
为做好2020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考试)和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根据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论文答辩及实践性环节考核工作的通知》(川教考院〔2019〕88号)相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20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名报考工作
1、考生报考
学生登录本人的自学考试信息管理系统账号,提交实践课程、毕业论文报考及前置学历审查的申请。
2、考生报考时间:2019年11月13日至24日。
3、学校审核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5日16:00前。
4、考生在网上提交实践课程考核或毕业论文报考申请后(申请毕业论文的考生必须同时提交前置学历审查申请),先到学校财务处缴纳论文答辩费用,再到学校自考办(游仙校区继续教育学院201办公室)现场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并确认缴费后,即完成报名报考。
二、实践性环节考核:各专业主办学院按照所开设自考专业实践性环节每门课程的考核实施要求、实施细则对考生进行考核,应在2020年3月5日之前完成实践性环节考核及成绩评定工作。
三、毕业论文完成工作流程
时间完成内容
2019年11月成立指导委员会;整理题目进行分组、选题1各专业主办学院成立指导委员会,指派指导教师,教师准备、上报毕业论文题目。由各专业主办学院整理、汇总、审核毕业论文题目。
2、各专业主办学院对考生分组,组织考生选题,同时下达任务书。
3、考生确定题目,之后不能变更题目。
2019年12月-2020年2月完成毕业论文考生完成毕业论文,各专业主办学院组织检查。
2020年3月上旬组织答辩、成绩上报各专业主办学院完成毕业论文评阅,报毕业答辩安排时间表,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答辩工作,继续教育学院进行检查。各专业主办学院按要求上报成绩及其它相关资料。
四、毕业论文答辩考核环节
(一)答辩领导机构
成立“绵阳师范学院2020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主要负责研究决定组织答辩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组 长:费文晓
常务副组长:彭军
副组长:郭晓飞
成 员:徐文涛樊卫萍刘晓东潘红英各专业主办学院负责人自考秘书校外教学点负责人。
答辩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继续教育学院,徐文涛兼任办公室主任。继续教育学院在全校范围内聘请答辩督导员参与答辩,并做好督导、检查、指导工作。
各专业主办学院成立答辩小组,每组至少由3名讲师以上职称的人员组成,并设答辩组组长,答辩组组长具体负责答辩有关工作。
(二)、答辩时间和地点:答辩时间在2020年3月1日-5日由各专业主办学院、校外教学点自行安排,答辩地点由各专业主办学院、校外教学点提供。
答辩安排表(附件2)由各专业主办学院自考秘书于2020年2月25日之前交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
(三)、毕业答辩程序
1、各专业主办学院自考秘书根据考生网上报名确认名单,论文指导教师意见以及考生缴费情况安排考生参加答辩。
2、答辩时考生简要报告以下内容,时间不超过20分钟:
1)课题的任务、目的与意义
2)所采用的原始资料或指导文献等;
3)毕业论文的基本内容及主要方法;
4)成果结论和对自己完成任务的评价;
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3、答辩提问:提问的时间为10-30分钟,主要针对以下两个方面:涉及的有关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方法;鉴别其独立工作能力等问题。
4、答辩教师按毕业论文答辩成绩表评定毕业答辩成绩。
答辩组组长负责组织本组的答辩活动并处理异常情况,填写答辩委员会意见和综合评语、答辩成绩。自考秘书主要协助组织安排考生的毕业论文答辩及评阅工作,负责在此期间的考生、论文指导教师、论文评阅教师及答辩评委之间有关工作的联系。答辩前布置答辩会场,答辩中负责做好记录工作,答辩后整理答辩材料。
(四)、毕业论文的成绩评定
1、成绩构成
毕业论文的成绩由过程评分(40%)、评阅成绩(30%)和毕业论文答辩成绩(30%)三部分组成。其中,有任何一项考核不合格(即单项指标考核分数低于单项总分的60%),均以毕业论文的成绩不及格计算。
2、毕业论文过程评分
毕业论文的过程评分由指导教师做出评价,主要依据学生的工作态度,对课题的理解程度及项目的进展情况等进行评价。
五、成绩及材料上报
各自考专业主办部门自考秘书负责将实践性环节考核成绩及相关材料于2020年3月10日之前上报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报继续教育学院存档的资料主要包括:
1、考生论文最终定稿一份
2、答辩记录表一份(附件3)
3、论文登记表一份:要求双面打印,纸张大小A3,字体大小:小四,签字部分全部为手写
4、考生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5、考生准考证复印件一份
6、考生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
7、考生论文成绩汇总表(附件4)
8、考生学历信息汇总表(附件5)
六、工作要求
各自考办学单位在组织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论文答辩等工作时,应依照专业考试计划或考核方案严密组织、严格要求,考核必须坚持标准,防止走过场,确保考核质量。
附件:
1.实践课成绩汇总表
2.毕业论文答辩安排表
3.毕业论文答辩记录表
4.毕业论文成绩汇总表
5.考生学历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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