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中山市2018年下半年自考毕业证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18 22:44:20   来源:自考网各位考生:
经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审核,我市2018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办理工作已完成。请在我中心办理毕业手续并最终经省考办审核通过的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和毕业证办理回执领取毕业证书和毕业生档案材料。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地点: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12号一楼办证大厅
时间:2019年4月24-25日(08:30-12:00;14:30-17:30)
二、注意事项
1.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只制发一次,遗失不补。如领取证书后发生遗失、损坏、被盗等一切责任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2.毕业生档案已密封,考生不得擅自拆封。
3.本科毕业生如计划申请学位请与主考院校自考办联系。
中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推荐文章
-
广东自考专本同读费用大概要多少?
2024-08-08  阅读:1315 -
惠州自学考试和成人高考区别有哪些?
2024-08-08  阅读:1135 -
潮州上班族快速提升学历的方式?
2024-08-08  阅读:1062 -
深圳物流管理专科自考科目有哪些?
2024-08-08  阅读:1428
自考网版权所有 2025 粤ICP备160655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