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市2021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申请通告

发布时间:2021-03-11 17:47:31   来源:自考网
2021年上半年浙江省丽水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即将开始,现就2021年下半年毕业申请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5月28日16:30前,考生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查询相关政策、计划,进行个人信息与课程成绩核对。个人信息与课程成绩有误的,按相应流程及要求进行更正。
二、5月31日8:30-6月3日16:30,符合补录成绩条件的考生,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按相应流程及要求提交成绩补录申请。
三、5月31日8:30-6月4日16:30,考生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按相应流程及要求进行毕业申请登记。
四、毕业申请登记完成的考生,准备好毕业申请所需材料,按以下的时间、地点到现场提交,具体安排如下:
注意:
1.毕业现场确认,原则上要由本人来完成,如因特殊情况,提交证明材料,经教育考试机构同意后方可代办(个人签名、个人鉴定等必须由考生本人办理)。
2.网上提交毕业申请时请考生特别注意姓名、身份证号(以现持有身份证原件上的身份证号为准)的校对,毕业证书一旦办理后,考生信息不能更改。
3.由于疫情原因本次现场办理考生请配合做好戴口罩、亮绿码等防控工作。
4、考生现场交材料后,需缴纳自考毕业审定费50元/人
五、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及相应要求完成各相应事项,逾期不能办理。
请考生仔细阅读《2021年上半年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办理考生必读》,各相应事项的具体办理时间、操作流程、提交的材料及相应要求与相关提醒等已在其中列明。
六、浙江自考学位申请
1.浙江大学的学位申请仍按原规定执行,符合条件的考生,直接到浙大成教院自考办申请,请考生事先参阅“浙大继续教育网”(www.ce.zju.edu.cn)自考本科毕业生学位申请条件及公告。
2.其他院校须按新的规定申请学位。按新规定申请学位,是指按该专业全省毕业生的15%授予学位。
3.凡申请学位的考生,要及时通过浙江教育考试院网站(www.zjzs.net)或各主考院校的网站了解办理领证的手续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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