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高校类型:二本
所在地:河北保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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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续教育部是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教育实体单位之一、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重要组成机构,下设办公室、岗位培训工作部、自学考试办公室、函授夜大工作部4个职能科室,现有教职工25人。

    学校党委和领导对继续教育工作一贯高度重视,多次召开继续教育专题会议,做重要部署和明确指示,并亲力亲为,现场指导,为继续教育工作注入强大动力。

    在学校党委和主管校长的正确领导下,继续教育部牢固树立“为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人才服务、理论服务、培训服务、技术服务”的理念,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积极拓展办学渠道,不断提升办学层次,形成了以岗位培训、自学考试、函授业余和在职研究生教育为核心的继续教育体系,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培养了大批应用型专业人才。

    随着学校整体实力的快速提升,继续教育发展思路更加清晰,办学模式更加灵活,教学内容重求实效,管理制度和运行程序日趋完善规范,各项工作充满生机和活力。
    继续教育部是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教育实体单位之一、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重要组成机构,下设办公室、岗位培训工作部、自学考试办公室、函授夜大工作部4个职能科室,现有教职工25人。

    学校党委和领导对继续教育工作一贯高度重视,多次召开继续教育专题会议,做重要部署和明确指示,并亲力亲为,现场指导,为继续教育工作注入强大动力。

    在学校党委和主管校长的正确领导下,继续教育部牢固树立“为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人才服务、理论服务、培训服务、技术服务”的理念,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积极拓展办学渠道,不断提升办学层次,形成了以岗位培训、自学考试、函授业余和在职研究生教育为核心的继续教育体系,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培养了大批应用型专业人才。

    随着学校整体实力的快速提升,继续教育发展思路更加清晰,办学模式更加灵活,教学内容重求实效,管理制度和运行程序日趋完善规范,各项工作充满生机和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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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监所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 简介

    一、指导思想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一种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监所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的课程设置,参照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类专业的水平,结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特点和监狱、劳教工作的岗位职业需要,体现了该专业的职业特征和应用性,注重培养自学者运用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分析问题的能力,提高实际的工作能力和执法水平。

    二、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

    监所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和造就适应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劳教所需要的,专门从事监狱、劳教工作的高级管理人才。其基本要求是: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监狱、劳教事业,政治过硬,熟悉党和国家有关监狱、劳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系统掌握大学层次学历必需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较高的组织能力和管理能力。

    三、学历层次和规格

    本专业为大学本科学历层次,每门课程的标准为大学本科水平。各门课程均采取学分制。本专业共设置13门课程。总计67学分。不考外语者加考3门课程。

    应考者在每门课程考试合格后,发给单科合格证书。

    本科毕业标准:在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毕业证书的基础上,取得本专业规定课程的单科合格证书,毕业论文通过评定,累计达67学分,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本科毕业证书。

    凡全部课程(含外语)考试(考查)和毕业论文成绩合格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四、考试课程与学分

    类 别
    序 号
    课 程 名 称
    学 分
    备 注
    公共课
    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2

    2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3
    3
    英语(二)
    任选一门
    14
    日语(公外)
    俄语(公外)
    专业课
    4
    中国司法制度
    4
    5
    行政法学
    5
    6
    婚姻家庭法
    3
    7
    罪犯劳动改造学
    5
    8
    矫正原理与实务
    5
    9
    监所法律文书
    4
    10
    矫正教育学
    5
    11
    狱内侦查学
    5
    12
    罪犯改造心理学
    5
    13
    监所执法实务(综合应用课程)
    7


    毕业论文

    必做
    加考课
    1
    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
    7
    不考外语者加考
    2
    中国监狱史
    4
    3
    西方监狱制度概论
    3

    说明:
    1、考虑到本专业的特殊性和考生的实际需要,35岁以上的考生可以不参加外语考试,但必须加考“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7学分)、“中国监狱史”(4学分)、“西方监狱制度概论”(3学分)。没有参加外语考试的本科毕业生不授予学位。
    2、监所执法实务(综合应用课程)是在应考者的工作实践基础上和系统学习了本专业理论课程以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综合检验和提高其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水平的课程,必须在其他理论课程考试合格后进行。应考者以大纲为指导,完成本课程。本课程由本专业的主考学校(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统一进行审核、认定。
    4、毕业论文是本科段学习的必修内容,本科应考者在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必须撰写毕业论文。论文题目范围由主考院校选定公布,应考者任选其中一题写作,篇幅在8000字左右。论文必须由应考者本人独立完成,观点明确,结构合理,论述有据,文字通顺。论文成绩采用五级计分制评定,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