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9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第二学历招生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22 23:18:42   来源:自考网各学院:
为提升我校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就业工作,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院校开展自学考试自办助学专业本科第二学历教育试点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苏教考自[2012]19号)《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9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学校自办助学专业及助学第二学历专业招生学校和专业目录的通知》(苏教考自[2019]15号)《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自考助学本科第二学历教育工作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学校拟开展2019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第二学历招生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助学二学历”简介
自学考试助学“本科二学历”专业教育,简称“助学二学历”,是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考试院为充分发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服务功能,培养复合型人才,提高大学生就业能力,经国家自学考试委员会批准,于2009年推出的一个培养高素质大学生的项目。
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生对象
我校2018级在籍本科生、2019级在籍研究生。
(二)报名条件
第一专业学有余力且能完成学习者。
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10月9日
报名地点
文学院办公室(文德楼N405)
拟招生专业、学制及学费情况
专业代号 | 专业 | 层次 | 学制 | 学费 (元/年) | 授予学位 |
D20502070 | 日语 | 本科 | 2.5年 | 2100 | 文学 |
D20502010 | 英语 | 本科 | 2.5年 | 2100 | 文学 |
教学与考试
(一)编班:按专业进行单独编班,利用晚上和周末时间上课。
(二)开课时间:本学期开课时间为10月中旬,以后每学期开课时间与学校正常教学周期同步。
(三)考试时间:每年1月和7月,也可参加每年4月和10月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相同课程代号的课程考试。
毕业条件与学位授予
学生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各门课程的学习,考试成绩合格,且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可申请获得由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和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联合署章、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符合我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申请获得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陈学明 58699951
陈小菊58731078
QQ咨询群号:247134414
附件
(一)《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9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第二学历招生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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