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稿丨9·28终身教育活动日:展示终身教育成果的舞台,宣传全民终
发布时间:2019-10-14 23:33:43   来源:自考网展示终身教育成果的舞台,宣传全民终身学习的载体
据福建教育微言9月29日报道,9月28日上午,2019年福建省“9·28终身教育活动日”暨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开幕式在宁德市成功举行。来自省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成员单位、全省各市、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部分高校、各社区大学、社区学院的负责人等共200多人参加开幕式。
虽然从2011年省教育考试院成立以来工作岗位调整未能继续参加“9·28终身教育活动日”活动,但是,作为构建我省终身教育体系的见证者之一、推动我省终身教育工作稳步发展的参与者之一,我仍然十分关注我省终身教育事业的发展动态和终身教育工作的最新成果。
我省终身教育体系的构建可以追溯到21世纪初期。那个年代,我恰好负责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政策的研究和宣传工作,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又是终身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我有幸参与了与我省终身教育相关的工作。
2005年7月29日,福建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我国首部地方性终身教育法规——《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2006年2月14日,福建省政府批准成立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
《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应制定本行政区域终身教育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科技馆、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纪念馆、青少年活动中心、工人文化宫、老年人活动中心等社会公益性场馆应根据实际需要和自身条件,向公民优惠提供学习场所或设施。
《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将9月28日定为每年的终身教育活动日。在终身教育活动日,政府设立的上述场所和设施应免费向公民开放。实施终身教育的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对成绩合格者应按照国家规定发放证书,所发放的证书应按照规定进入公共信息网络,并允许单位和个人免费查询。
2005年9月28日,主题为“发展终身教育,提高公民素质”的首个终身教育活动日活动在省图书馆拉开帷幕,由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人事厅、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主办,省图书馆、省教育电视台、原省自考办、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承办。
随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贤模一声信号枪响,统一着装、身披红色“发展终身教育,提高公民素质”绶带的终身教育自行车宣传队,浩浩荡荡从省图书馆出发,经湖东路、五四路,最后抵达五一广场省科技馆。活动日期间,自行车宣传队在省图书馆和省科技馆向行人散发《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单行本。各新闻媒体对宣传活动情况加以详尽报道,形成了较大的宣传声势,达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此后每年的终身教育活动日,省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的成员单位之一的省高等教育自学指导委员会办公室,都积极参与其中。
2005年-2010年间,我先后参与《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的修订和补充;参加在省人大召开的《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宣传贯彻座谈会;参加在省图书馆召开的主题为“发展终身教育,提高公民素质”的第一个终身教育活动日活动;参加在福州市金牛山公园召开的主题为“倡导终身学习,构建海峡两岸学习型社会”的9•28活动日活动;组织设区市考试机构负责人参加在三明市召开的“先行先试服务海西——海峡两岸职业教育及终身教育研讨会”。此外,还承担省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的任务,组织力量策划和实施“福建省终身教育摄影作品展活动”;扶持福建师大福清分校建设“终身学习发展中心”,等等。
欣喜地看到,经过14年的发展,每年的“9·28终身教育活动日”已经成为展示全省各地终身教育成果的重要舞台,成为宣传全民终身学习的重要载体和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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