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25-06-08 00:06:21   来源:自考网四川师范大学的研究生教育始于1979年,是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现有文学、理学、工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艺术学、农学等十一个学科门类。建设有2个博士后流动站。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录取行为,切实维护考生与学校的基本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关于相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全称为四川师范大学,英文译名为sichuan normal university,学校代码为10636。
第二条 学校地址
我校现有狮子山校区、成龙校区两个校区。具体地址如下:
1.狮子山校区: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
2.成龙校区:成都市龙泉驿区成龙大道二段1819号
我校各学院所在校区及各专业新生的就读地址详见《四川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或登录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第三条 我校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综合性公办省属重点大学。学校以本科生教育和研究生教育为主的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 我校攻读硕士毕业生在校修读期间,修完培养计划所列课程并经考试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具体要求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仔细浏览报考须知,并在规定的时间完备报名手续。
第五章 录取
第十四条 学校依据划定的复试分数线,结合我校实际上线情况,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我校的调剂办法、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复试办法等。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对外公示。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十五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和在读期间须交纳学费和住宿费。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学校严格执行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和四川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七章 招生咨询及信息查询
第十六条 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或咨询:
1.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址为:http://yjsc.sicnu.edu.cn
2.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为:028-84760693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学校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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